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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科技产业科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7-12-31

受理范围

需进口机电产品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线申报

http://licenceapp.ec.com.cn/ielic/ielic.jsp(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平台)→点击“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申领系统”链接, →进入机电系统登录页面。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批准书复印件;

4.订货合同复印件。

属下列情况的,还应当提供:

①投资项下进口机电产品的,需提供国家投资项目主管机构签发的项目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

②通过国际招标采购方式进口机电产品的,需提供国际招标机构出具的《评标结果备案通知》

③进口旧机电产品,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7号令,自200851日起施行)

2.《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6号令,自200851日起施行)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商务局45号窗口

咨询电话

2538393 2538616